专项治理剑指烟花爆竹经营安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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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烟花爆竹零售点将被关闭。市政府安委办近日下发通知,即日起至7月底,对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开展专项治理。
本次专项治理针对零售点和批发企业同时进行。对烟花爆竹零售点,要做到两关闭、三严禁。即:关闭存在“下店上宅”、“前店后宅”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;关闭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、集中连片经营、在超市内销售、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。严禁销售超标、违禁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;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;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“六严禁”,具体包括:严禁经营超标、违禁、非法产品;严禁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;严禁在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;严禁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;严禁储存超量、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;严禁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。
市政府安委办要求,各县要对现有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一次全面排查,对属于“两关闭”情况的,依法撤销烟花爆竹经营(零售)许可证,并关闭到位。对批发企业按“六严禁”要求进行全面规范检查。督促落实各乡镇政府对烟花爆竹零售点安全监管的责任,安全检查“全覆盖”。全面开展零售点的安全许可复查工作,并建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一证一档制度,零售场所要有影像图片档案可查。市安委办将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督查,通报和曝光烟花爆竹经营违法违规行为。
记者 王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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